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其中教师教育教学类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师抓紧落实。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我校2015年江苏省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限额为3项。
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或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已经获得国家或省同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各学院应积极鼓励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依据文件:《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申报材料:《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书》(含总结、附件支撑材料)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学校留档1份,如学院或项目组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项目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我校201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限额为12项,其中省立项省资助、省立项校资助各6项。
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课题申报主持人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分“课题研究类”项目和“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并行类”项目,由申报者自主选择。
每学院至少申报1项,申报数量不限。
依据文件:《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申报材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书》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学校留档1份,如学院或项目组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
3、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项目
由我校获批的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机械制造领域承担学院,即机电学院组织申报。申报限额为1项。
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范围包括:1、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会议或学术沙龙等;2、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或专题研修班;3、组织著名专家学者讲学,包括赴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作短期讲学;4、组织研究生赴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支教;5、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6、其他。
依据文件:《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
申报材料:《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书》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信息表》数据库文件电子文本一式1份。
4、长三角合作项目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我校2015年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限额为1项。
长三角合作项目,是贯彻落实2011年第三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上由三地共同签署的七项高等教育合作协议之一——“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合作协议”——的支撑项目,参加协议省份为江苏、上海、浙江和安徽四省市。根据我省与海南省共建意向协议,2015年起邀请海南省参加。
长三角合作项目范围包括1、举办“长三角研究生论坛”;2、举办“长三角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3、其他促进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以及海南省研究生课程以及现场交流观摩、教育教学一体化发展的其他创新项目。
各学院应积极鼓励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依据文件:《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
申报材料:《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书》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信息表》数据库文件电子文本一式1份。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项目数量不限。
申报学科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每学院至少申报1项。工信部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评价指标5.2.2学校的实践基地建设未达A等级标注的学院应按达标标准申报。
依据文件:《江苏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申报材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或《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校留档1份,如学院、导师组或企业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
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项目数量不限。
申报范围为2012年(含)前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后产生。
各学院应积极鼓励申报,2、3、4、5、6、7、8、16院至少申报1项。
申报材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每项目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校留档1份,如学院、导师组或企业有留档需要,请自行添加份数)及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汇总表》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信息表》数据库文件每学院电子文本一式1份。
二、有关说明
1、《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管理办法、名额分配、申报材料格式及报送要求、相关表格见附件。
2、申报及学校初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5月1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提交各类表格电子文本至:wang_yan@nuaa.edu.cn
(2)2015年5月11-18日,研究生院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4)2015年5月18-24日,按要求进行公示。
(5)2015年5月25日,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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