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本学期组织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认真备课,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表进行。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更改上课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任课教师应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资料下载-研究生课程相关表格网页下载)。对上课学生严格按照教学要求进行。对未办理调课手续,擅自变更授课时间或地点的,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院长、教务秘书组织人员,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对本学院的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于3月15日前,提交书面检查情况报告表和电子版本报告表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3.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通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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